知府
- 拼音zhī fǔ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[magistrate of district]明朝以來對府一級行政長官的正式稱呼
- 寧夏知府。—— 唐· 高適《別董大》
- 知府朱孝純。—— 清· 姚鼐《登泰山記》
外語翻譯
- 英語:prefectural magistrate (during Tang to Qing times)
- 法語:magistrat préfectoral (pendant la période de Tang à Qing)
國語詞典
- 職官名。為明清兩代一府的行政長官。
網(wǎng)絡解釋
- 知府 (地方職官名)
- 知府,也稱太守,是中國古代的地方職官名,州府最高行政長官。
- 據(jù)古代正史職官志(百官志)記載,東漢末年,州從監(jiān)察區(qū)變?yōu)樾姓^(qū),州最高長官稱“州牧”,以掌一州軍民。隋代,州最高長官稱“刺史”或太守,唐宋時正式設立與知州平級的府級地方長官“知府事”。
- 元朝廢府設路,路一級的地方長官為達魯花赤,只在散府設有“知府”的官職,是達魯花赤的屬官之一。
- 明朝大致恢復宋制,才最后有了以“知府”為名的地方官職。
- 知府,掌一府之政令,總領各屬縣,凡宣布國家政令、治理百姓,審決訟案,稽察奸宄,考核屬吏,征收賦稅等一切政務皆為其職責。
- 知府地位相當于現(xiàn)今一個地級市的市委書記兼任市長,同知則為唯一的副市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