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緹縈造句
“緹縈”的解釋
緹縈[tí yíng] 人名,漢代孝女。漢文帝時,太倉令淳于意有罪當刑,系長安獄。其少女緹縈隨父至長安,上書請入身為官婢,以贖父罪。帝憐之,為除肉刑,意乃得免。見《史記.孝文本紀》﹑漢劉向《列女傳.齊太倉女》。后代用為稱頌孝女的典故。
用“緹縈”造句
1、緹縈的這次“越級*訪”,可謂功德無量。
2、雖然父女之情遠為深厚,但是緹縈表達感情的方式卻并無太大不同。
3、淳于意,即“緹縈救父”故事中的那個父親。
4、王靜事件是現(xiàn)代版“緹縈上書”。
5、在媒體的關(guān)注下,金金被稱為現(xiàn)代版的“緹縈救父”。
6、據(jù)史載,漢初文帝改刑罰的原因,是為緹縈的孝心感動,遂下詔說:“刑至斷肢體,刻肌膚,終生不息”,是。
7、緹縈,西漢名醫(yī)淳于意的女兒。
8、眼看父親就要受刑,緹縈竟然想到直接給皇帝寫信申訴冤情。
9、緹縈救父美名揚,劉恒的仁德也隨之傳于四海。
10、小女孩名叫緹縈,一大早特地從上海趕到杭州參加義賣。
11、父親時節(jié)我敬爸媽,傳統(tǒng)美德代代延續(xù)。晉國孝子臥冰求魚,漢代孝女緹縈救父。孝行善舉感天動地,倫理道德流傳千古。養(yǎng)兒育女含辛茹苦,養(yǎng)親必敬不忘父母。祝天下父親開心幸福!
12、記者注意到,小橋的扶欄上印刻著一則則中華傳統(tǒng)經(jīng)典道德故事,如“緹縈救父”、“趙氏孤兒”等等,圖文并茂,生動形象,富有教育意義。
13、劉恒不僅廢除了“誹謗妖言之罪”這條惡法,而且采取了許多相關(guān)措施,比如直接接待緹縈的越級*訪,重用秉公執(zhí)法的張釋之,甚至廢止了相沿已久的肉刑等等。
14、西漢的法律,在條文上比秦朝少,某些特別殘忍的肉刑,也因為緹縈的上書,被漢文帝廢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