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雜史造句
“雜史”的解釋
雜史[zá shǐ] 雜史 舊時區(qū)別于紀傳、編年、紀事本末的一種史書體載?;蛴浺粫r見聞,或記一事始末,或只是一家私記,但均帶有歷史掌故性質。
用“雜史”造句
1、摘要:唐代體育研究中雜史筆記小說的材料運用得還比較少。
2、民間雜史《書林通志》中記載:夸父與女魃戰(zhàn)于逐鹿之野,女魃在地面上打不過夸父,便長出血蝠之翼飛上天空,渾身圍住烈火,從地面上望去,猶如中間有只黑鳥的太陽。
3、而第二年里,他便找了一些大陸史籍以及一些雜史進行研讀,從中他第一次了解到這個世界除了戰(zhàn)士這個職業(yè)外,還有魔法師,煉金師,召喚師等等。
4、歷史名人軼事匯編,實際上是匯集“正史”之外各類野史筆記、稗乘雜史中有關歷史人物事跡的著作物。
5、之類記載,所以,不能僅視為戰(zhàn)國時游說之士的策謀和游說之辭的匯編,它還是一部上接《春秋左氏傳》,下接陸賈《楚漢春秋》的戰(zhàn)國雜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