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奪職造句
“奪職”的解釋
奪職[duó zhí] 奪職 奪職是一個漢語詞語,拼音是duó zhí ,意思是削職,免職。
用“奪職”造句
1、 不過姜麒命好連戰(zhàn)連捷,沒有給他機會進(jìn)言奪職。
2、 王信耿譚吳祉,統(tǒng)皆坐罪,又致奪職還鄉(xiāng),改用酒泉太守周鮪為護(hù)羌校尉。
3、 劉宇亮先是又當(dāng)眾宣讀了一番李信的罪狀,然后直接將處理意見說了出來,處置還算是很輕的,僅僅是罷官奪職廢為庶民,永不錄用。
4、 洪武二十年北征遼東元朝舊部時,藍(lán)玉還是馮勝的副手,在馮勝被奪職后,他接掌了大將軍印,第一次成為數(shù)十萬大軍的主將。
5、 是!其實殺張叔夜這種事不必大哥親自來的,只要讓我?guī)ш牼托辛?這張叔夜已被奪職問罪,不過是一條將死的落水狗,大哥對他太過重視了。
6、 王樸自是真情流露,不過卻未必全然是皇帝知遇的感動,更多的是終于脫離了罷官奪職,乃至殺頭的厄運,對此不勝唏噓。
7、 孫全謀未令水師發(fā)炮警告攔截自是不該,但是英艦未按章程申報即違規(guī)耍賴雖是有傷國體,判吳熊光奪職候參之罪卻未免過重。
8、 你們兩個真是豬腦子,皇上罵的越兇,說明我們越安全,這叫愛之深責(zé)之切!皇上要是真的不要我們了,早就將我們奪職下獄了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