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議處造句
“議處”的解釋
議處[yì chǔ] 議處 解釋 清制對有過失的官吏,交吏部擬定處罰辦法,稱為“議處”。如系吏部官員,則交都察院議處。其情節(jié)輕微者,則稱“察議”。
用“議處”造句
1、讓我們建議處在危機之中的人:不要把精力如此集中地放在所涉入的危險和困難上,相反要集中在機會上,因為危機中總是存在著機會。
2、勞動爭議處理過程中,當事人不得有激化矛盾的行為。
3、這個攔截器必須在標準認證攔截器之前添加到協議處理鏈。
4、提供從協議處理程序到輔助進程框架的偵聽器通道通知.
5、研究當前勞動關系的走勢,分析我國目前法定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存在的問題,加快調整和改革我國目前勞動爭議處理機制和方式迫在眉睫。
6、勞動監(jiān)察不足,勞動爭議處理不清晰等問題。
7、“一調一裁兩審”是我國現行的勞動爭議處理體制。
8、學?;蛑鞴軝C關為前項議處前,得要求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之代表列席說明。
9、若是陛下決議處決,恐怕落下天下悠悠之口的是非口舌。
10、劾徐清惠;幸文宗圣明,僅予議處察看而已。
11、生事犯上之罪,卻決不可免,慢慢再行議處不遲。
12、績效考核調薪的決定有爭議時,應運用公司績效考核調薪爭議處理程序辦理。
13、我們整個聯盟斷然地決定,不與法國游泳隊避免產生任何問題,此事我會完全的按照協議處理。
14、8月28日,道光皇帝下旨譴責林則徐禁煙抗英,將林則徐、鄧廷楨交部嚴加議處,林則徐即行來京聽候部議,兩廣總督由琦善署理。
15、我的病已經沒救了,請告訴皇太后,國家大事為重,可以和內閣商議處理,以前的事情都是我的錯,與旁人無關。
16、乾隆帝震怒,命欽差阿桂把抗旨逆命的竇光鼎押解來京,交部議處。
17、況滿漢大臣官員將家奴不依法決罰,毆責立斃者,皆系按其情事分別議處,重則革職,輕則降調,定例森然,聯豈肯稍存歧視?
18、作家陳四益先生曾考證說,即便在古代,怠慢誤事、呼應不靈、避難就易等也是要被彈劾議處的,如果問責只止步于此,實在算不得制度創(chuàng)新。
19、臣建議,撤去他巡撫之職,再押回京師,交由吏部與大理寺議處,然后公示此案,以儆效尤。
20、未經閱看之女子及記名之女子,私相嫁聘者,自都統、參領、佐領及本人父母族長,都要分別議處。
21、順治帝命令上至親王,下至四品官,公主、命婦齊集哭臨,不哀者議處,幸虧皇太后“力解乃已”。
22、而當朝刑判則必須在滿朝文武一無異議地贊同下,三司當朝進行議處,在刑部和中書省附議之后,交由皇上定案宣判。
23、此外,對包括競聘上崗、考核培訓、獎勵處分、工資福利、社會保險、人員退休、人事爭議處理等其他環(huán)節(jié)也做出規(guī)定,形成事業(yè)單位人事管理制度框架和體系。
24、調解中應依法、依情、依理說服對方,幫助爭議雙方吃透政策,辨明是非,統一認識,消除矛盾,盡量把爭議處理在基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