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天理良心造句
“天理良心”的解釋
天理良心[tiān lǐ liáng xīn] 天理:自然之理,上天主持的公理。良心:舊指人類純真善良之心。指人的天性善心。 清·曹雪芹《紅樓夢》第67回:“一到院里,只聽鳳姐說道:‘天理良心!我在這屋里熬的越發(fā)成了賊了!’”
用“天理良心”造句
1、 做事須有天理良心,你這樣對他也太過份了。
2、 做事須有天理良心,你這樣對他太沒良心。
3、 天理良心,誰欺負誰你我心中明白。
4、 君士坦丁堡被一陣猛攻占領了;除了宗教和天理良心以外,便再沒有任何其它戰(zhàn)爭法則,對那些征服者有任何約束了。
5、 夾江的釘子戶并沒有發(fā)生象唐福珍一樣的悲劇,并不是夾江警察會做工作,也不是夾江人軟弱怕事,而是夾江人歷來都把“天理良心”。
6、 直把王法都看得賤如糞土,一力踩在腳下踏著,更不要說天理良心這些不著邊際的東西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