卷八
作者:趙岐、孫奭離婁章句下(凡三十二章)
[疏]○正義曰:此卷即趙注分上卷為此卷也。此卷凡三十有二章一章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。二章言重民之道,平政為首。三章言君臣之道,以義為表,以恩為里,舊君之服,蓋有所興,諷喻宣王,勸以仁也。四章言君子見幾而作。五章言上為下效。六章言大人不為非禮非義。七章言父兄已賢,子弟既頑,教而不改,乃歸自然。八章言好言人惡,殆非君子。九章言疾之已甚,亂也。十章言大人所求合義。十一章言視民如子,則民懷矣。十二章言養(yǎng)生竭力,人情所勉,哀死送終,謂之大事。十三章言學(xué)必根源,如性自得。十四章言廣尋道意,詳說其事,要約至義,還反於樸。十五章言五伯服人,三王服心。十六章言進賢受賞,蔽賢蒙戮。十七章言有本不竭,無本則涸。十八章言禽獸俱含天氣,眾人皆然,圣人超絕,識仁義之主於己也。十九章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,以輔成王。二十章言《詩》、《書》與《春秋》。二十一章言五世一體,上下通流。二十二章言廉惠勇三者。二十三章言求交取友,必得其人。二十四章言貌好行惡,當修飾之,惟義為常。二十五章言能修性守故,天道可知。二十六章言循理而動,不合時人。二十七章言君子責(zé)己,小人不改,蹈仁行禮,不患其患。二十八章言顏子之心,有同禹稷。二十九章言匡章得罪,出妻屏子。三十章言曾子子思,處義非謬者也。三十一章言人以道殊,賢愚體別。三十二章言小人茍得,妻妾猶羞。凡此三十二章合前卷二十八章是《離婁》一篇有六十章矣。
孟子曰:“舜生於諸馮,遷於負夏,卒於鳴條,東夷之人也。生,始。卒,終。記終始也。諸馮、負夏、鳴條,皆地名也。負海也,在東方夷服之地,故曰東夷之人也。文王生於岐周,卒於畢郢,西夷之人也。岐周、畢郢,地名也。岐山下周之舊邑,近畎夷。畎夷在西,故曰西夷之人也?!稌吩唬?ldquo;大子發(fā)上祭于畢,下至于盟津。”畢,文王墓,近於酆、鎬之地。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,世之相后也千有余歲,得志行乎中國,若合符節(jié)。先圣后圣,其揆一也。土地相去千有余里,千里以外也。舜至文王,千二百歲。得志行政於中國,蓋謂王也。如合符節(jié),節(jié),玉節(jié)也,《周禮》有六節(jié)。揆,度也,言圣人之度量同也。
[疏]“孟子曰”至“其揆一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圣人殊世而合其道,地雖不比,由通一軌,故可以為百王法也。“孟子曰:舜生於諸馮,遷於負夏,卒於鳴條,東夷之人也”者,孟子言舜帝其始生於諸馮之地,其后遷居於負夏之地,其卒死於鳴條之野,是東夷之人也。以其地在東方,故曰東夷之人。“文王生於岐周,卒於畢郢,西夷之人也”者,孟子又言文王其始生岐山之下,其終卒於畢郢之地,是西夷之人也。以其地在西,故曰西夷之人。岐山本是周邑,故曰岐周。“地之相去也千有余里,世之相后也千有余歲,得志行乎中國,若合符節(jié)。先圣后圣,其揆一也”者,孟子言自舜帝所居終、始之地,與文王所居終、始之地,有千里以外之遠,自舜所生之世,文王所生之世,相后有千二百歲之久,其皆得志行政於中國,以致治,如合其符節(jié),有同而無異。一為先圣於前,一為后圣在后,其所揆度,則一而無二也。以其同也,揆,度也。
○注“生始”至“東夷之人也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史記》云:“舜,冀州之人也,耕於歷山,漁雷澤,陶河濱,作什器於壽丘,就時於負夏,年二十,以孝聞。三十,堯娶以二女,遂舉用之。五十攝行天子事。五十八,堯崩。六十一,代堯踐帝位。踐帝位三十九年,南巡狩,崩於蒼梧之野,葬於江南九嶷山,是為零陵。”今云舜生於諸馮,則諸馮在冀州之分。鄭玄云:“負夏,衛(wèi)地。”案《地理志》云:“衛(wèi)地,營室東壁之分野,今之東郡是也。”其本顓頊之墟,推之則衛(wèi)地與冀州之地相近,是負夏之為地名也。一云負夏鳴條者,《書》云:“湯與桀戰(zhàn)于鳴條之野。”孔傳云:“地在安邑之西。”鄭玄云:“地在南夷。”云“東夷之人”者,案《史記》云:“帝舜為有虞。”皇甫謐云“舜嬪于虞,今河?xùn)|大陽”是也。
○注“岐周畢郢”至“酆鎬也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本紀》云:“古公亶父,去邠逾梁山,止於岐下。”徐廣曰:“岐山在扶風(fēng)義陽西北,其南有周原。”裴骃案:皇甫謐曰:“邑於周地,故始改曰周。古公有少子季歷生昌,有圣瑞,后立為西伯,移徙都酆。”徐廣曰:“酆在京兆鄢縣東,有靈臺;鄗在上林昆明,北有鄗池,去酆有二十五里,皆在長安南數(shù)十里。”徐廣云:“文王九十七崩,謚為文王。”《謚法》曰:“慈惠愛民曰文。”“忠蒙接禮曰文。”武王即位九年,上祭于畢。馬融曰:畢,文王墓地名也?!赌显街尽吩疲痕?,故楚都,在南郡。則知畢在郢之地,故曰畢郢。
○注“舜至文王,千二百歲”,“《周禮》有六節(jié)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史記·世表》推之,是自舜至文王有千二百歲矣,其文煩更不錄?!吨芏Y》六節(jié),案《周禮》云:“守邦國者用玉節(jié),守都鄙者用角節(jié)。凡邦國之使節(jié),山國用虎節(jié),土國用人節(jié),澤國用龍節(jié),皆金也。以英蕩輔之。”鄭注云:“以金為節(jié),鑄象也。必自以其國所多者,所以相別為信明也。今漢有銅虎符。”杜子春云:“蕩當為帑,謂以函器盛此節(jié)?;蛟挥⑹?,或曰函關(guān)。門用符節(jié),貨賄用璽節(jié),道路用旌節(jié)。注云符節(jié),如今宮中諸官詔符也。璽節(jié)者,今之印章也。旌節(jié),今使者所擁節(jié)。”是也。將送者,執(zhí)此節(jié)以送行者也。凡此是《周禮》有六節(jié)之別爾。
子產(chǎn)聽鄭國之政,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。子產(chǎn),鄭卿。為政,聽訟也。溱洧,水名。見人有冬涉者,仁心不忍,以其乘車度之也。孟子曰:“惠而不知為政。歲十一月徒杠成,十二月輿梁成,民未病涉也。以為子產(chǎn)有惠民之心,而不知為政,當以時修橋梁,民何由病苦涉水乎?周十月,夏九月,可以成涉度之功。周十一月,夏十月,可以成輿梁也。君子平其,政行辟人可也,焉得人人而濟之。故為政者每人而悅之,日亦不足矣。”君子為國家平治政事刑法,使無違失其道,辟除人,使卑辟尊可為也。安得人人濟渡於水乎?每人而悅之欲自加恩,以成其意,則日力不足以足之也。
[疏]“子產(chǎn)聽鄭國之政”至“亦不足矣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重民之道,平政為首,人君由天,天不家撫,是以子產(chǎn)渡人,孟子不取也。“子產(chǎn)聽鄭國之政,以其乘輿濟人於溱洧”者,子產(chǎn),鄭大夫公孫僑也。溱洧,鄭國水名也。言子產(chǎn)為政聽訟於鄭國,於冬寒之月,見人涉溱洧之水,乃不忍,遂以所乘之車輿濟渡人於溱洧。“孟子曰:惠而不知為政”至“日亦不足矣”,孟子言子產(chǎn)雖有恩惠及人,而以陸地乘輿而濟人於溱洧,然而不知行其不忍人之政而濟人矣。所謂歲十一月徒杠成,十二月輿梁成,是其政也。言歲中以十一月雨畢干晴之時,乃以政命成其徒杠。徒杠者,《說文》云:“石矼,石橋也,俗作杠,從木,所以整其徒步之石。”十月成津梁,則梁為在津之橋梁也。今云輿梁者,蓋橋上橫架之板,若車輿者,故謂之輿梁。如此,民皆得濟,所以未有憂病其涉者也。君子之為,但平其政事,使無違失,行法於人,而使尊之。其若此則可也,又安得人人而濟渡之乎?如人人濟之,則人望我者無窮,而我應(yīng)者有不足焉。故為國之政者,如每以人人而使之悅,雖日力之窮,亦不足以濟之矣。但平其政事,使徒杠成於十一月,輿梁成於十月,則病涉之民無不濟矣。子產(chǎn)不知為政之道在此,而徒知以乘輿濟人為之惠,故宜孟子言之於當時,以激勸而譏諷之也。
○注“子產(chǎn),鄭卿。為政,聽訟。溱洧,水名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左傳》云:“子產(chǎn),穆公之孫,公子發(fā)之子也。”又魯襄三十年執(zhí)鄭國之政,故云鄭卿,為政聽訟也。云“溱洧,水名”者,蓋鄭國之水名。案《地理志》云:“溱洧,水在河南。”又《說文》云:“水在鄭國南,入于洧。”則知溱洧,水名,在鄭國也?!鹩朱蹲⒅苁辉拢聪氖?。十月即夏九月,已說上篇,叔向云十月而津梁成,是其旨也。
孟子告齊宣王曰:“君之視臣如手足,則臣視君如腹心。君之視臣如犬馬,則臣視君如國人。君之視臣如土芥,則臣視君如寇讎。芥,草芥也。臣緣君恩,以為差等,其心所執(zhí)若是也。王曰:“禮,為舊君有服,何如斯可為服矣?”宣王問禮舊臣為舊君服喪服,問君恩何如則可以為服。曰:“諫行言聽,膏澤下於民;有故而去,則使人導(dǎo)之出疆,又先於其所往;去三年不反,然后收其田里:此之謂三有禮焉。如此,則為之服矣。為臣之時,謀行言從,惠澤加民。若有他故,不得不行,譬如華元奔晉、隨會奔秦是也,古之賢君遭此,則使人導(dǎo)之出境,又先至其所到之國言其賢良。三年不反,乃收其田里。田,業(yè)也;里,居也。此三者有禮,則為之服矣。今也為臣,諫則不行,言則不聽,膏澤不下於民;有故而去,則君搏執(zhí)之,又極之於其所往;去之日,遂收其田里:此之謂寇讎??茏嚭畏??”摶執(zhí)其族親也。極者,惡而困之也。遇臣若寇讎,何服之有乎?
[疏]“孟子告齊”至“之有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君臣之道,以義為表,以恩為里,表里相應(yīng),猶若影響。舊君之服,蓋有所興,諷諭宣王,勸以仁也。“孟子告齊宣王曰”至“如寇讎”者,孟子告諭齊宣王,謂君之視其臣如己之手足,則臣亦視君如己之腹心。君之視其臣如畜之犬馬,則臣亦視其君但以國人遇之也。君之視其臣如土芥之賤而棄之,則臣視其君亦如寇讎惡而絕之也。凡此君臣施報相待以為用矣。蓋無為於其內(nèi)者,腹心也;有為於其外者,手足也:君臣相須,猶一體也。此言相待施報均於厚也。若以君視臣如犬馬之畜,而臣視君如國人而弗親,此言不相待施報,均於薄也。以君視臣如土芥之賤,而臣視君如寇讎而惡之,此言不相待施報,均於賤也。然則君臣施報,亦隨之而已。“王曰:禮,為舊君有服,何如斯可為服矣”,宣王問孟子:於禮為舊君有喪服,何如斯可為之服言。舊君,所去之國君也。“曰諫行言聽”至“則為之服矣”,孟子答之,謂臣之於君,君有過謬而諫之則行,事有可為而言之則聽,而膏潤之恩澤施之又下浹於民,此得行其道也。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,則國君使人導(dǎo)之,以達其情,至出國之疆界,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稱譽之。去三年之久而不反歸,然后國君乃收其田業(yè)里居。此三者是謂三有禮焉。如此三有禮,則可為之喪服矣。“今也為臣,諫則不行,言則不聽”至“何服之有”,孟子又言今之為臣於國君,君有過謬,及其諫也則拒之而弗得行,言則違之而弗聽,而膏澤又不得以下浹,此不得行其道也。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,君乃不使人導(dǎo)之,且搏執(zhí)其親族而戮之,又困極而惡之於其所往之邦,即自離去之日,遂便收其田業(yè)里居,此是謂遇其臣如寇讎之惡。既以寇讎遇其臣,則臣尚何有喪服為哉?
○注“舊臣為舊君服喪服”。
○正義曰:如《儀禮》言“以道去君,而未絕者,服齊衰三月”,《禮記》云“臣之去國,君不掃其宗廟,則為之服”,是為舊臣服喪服之謂也。
○注“如華元奔晉,隨會奔秦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左傳》成十五年:“華元為右?guī)煛HA元曰:‘我為右?guī)?,君臣之?xùn),師所司也。今公室卑而不能正,吾罪大矣。不能治官,敢賴寵乎?’乃出,奔晉。魚石為左師,自止華元於河上,后及奔晉,得五月日,乃反。”《書》曰“宋華元出奔晉”、“宋華元自晉歸于宋”是也。云“隨會奔秦”者,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,隨會從之,至十三年,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,晉侯乃使魏壽余偽以魏叛者以誘士會,士會既濟,魏人噪而還。杜注云“喜得士會也”是矣。
孟子曰:“無罪而殺士,則大夫可以去。無罪而戮民,則士可以徙。”惡傷其類,視其下等,懼次及也。語曰:“鳶鵲蒙害,仁鳥曾逝。”此之謂也。
[疏]“孟子”至“可以徙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君子見幾而作,故趙殺鳴犢,孔子臨河而不濟也,是上為下則也。孟子謂國君無罪而殺戮其士,則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。無他,蓋大夫雖於士為尊,不可命以為士,然亦未離乎士之類也,是其惡傷其類耳。國君無罪而誅戮其民,則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。無他,蓋士於民雖以為尊,不可命以為民,然亦未離乎民之類也,是亦惡傷其類耳。於士言殺,於民言戮者,總而言之皆然也,別而言之,則戮又輕於殺矣。案《周禮》“司稽掌巡市”,云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。是知戮不過撻而辱之耳,而殺乃至於亡命故也。《史記》:趙殺鳴犢,孔子臨河而不濟,乃嘆曰:“刳胎殺天,則麒麟不至郊;竭澤涸魚,則蛟龍不會;覆巢毀卵,則鳳凰不翔。”君子諱傷其類也。今注云“語曰鳶鵲蒙害,仁鳥增逝”,是亦《史記》之文,趙注引之。
孟子曰:“君仁莫不仁,君義莫不義。”君者,一國所瞻仰以為法,政必從之,是上為下則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君仁莫不仁,君義莫不義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君以仁義率眾,孰不順焉,上為下效也。孟子謂國君在上,能以仁義先率於一國,則一國之人莫不從而化之,亦以仁義為也。
○注云:“上為下效者。”
○正義曰:如所謂君子之德風(fēng),小人之德草,草上之風(fēng)必偃也。又荀卿所謂表正則影正,盤圓則水圓,盂方則水方,是其旨也。
孟子曰:“非禮之禮,非義之義,大人弗為。”若禮而非禮,陳質(zhì)娶婦而長拜之也。若義而非義,藉交報讎是也。此皆大人之所不為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非禮之禮,非義之義,大人弗為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禮義,人之所以折中,履其正者,乃可為中,是以大人疑禮。孟子謂有所為禮,有所為非禮,有所為義,有所為非義。如非禮非義,惟大夫能弗為之也。
○注“陳質(zhì)娶婦,藉交報讎”者。
○正義曰:此蓋史傳之文而云然。
孟子曰:“中也養(yǎng)不中,才也養(yǎng)不才,故人樂有賢父兄也。中者,履中和之氣所生,謂之賢。才者,是謂人之有俊才者。有此賢者,當以養(yǎng)育教誨不能,進之以善,故樂父兄之賢以養(yǎng)己也。如中也棄不中,才也棄不才,則賢不肖之相去,其間不能以寸。”如使賢者棄愚,不養(yǎng)其所以當養(yǎng),則賢亦近愚矣。如此,賢不肖相覺,何能分寸,明不可不相訓(xùn)導(dǎo)也。
[疏]“孟子”至“不能以寸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父兄之賢,子弟既頑,教而不改,乃歸自然也。孟子言君子以性德而教養(yǎng)滅其性德者,以性之能而教養(yǎng)滅其性之才能者,故人所以樂得其賢父兄而教養(yǎng)也。如君子有賢父兄之道,而不推己之性德以教養(yǎng)人之不中,不推己之才性而教養(yǎng)人之不才,是棄去其不中、不才之人也。如此,則賢不肖,惡能相去以寸哉?是不足以相賢矣。蓋中者,性之德也。才,性之能也。賢父兄者,所以對弟子而言之也,如孟子所謂曾子居武城而謂之為師也、父兄也,是其意也。
○注“中者履中和之氣”至“養(yǎng)己也”。
○正義曰:“中和之氣”者,蓋人受天地之中而生,稟陰陽之秀氣,莫非所謂中和也。《中庸》云:“喜怒哀樂,未發(fā)謂之中,發(fā)而皆中節(jié)謂之和。”賢以德言。云俊才者,俊智過千人曰俊,則知才能有過於千人之才能,是為俊才也。一云:俊,敏也,疾也。
孟子曰:“人有不為也,而后可以有為。”人不為茍得,乃能有讓千乘之志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人有不為也,而后可以有為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貴賤廉恥,乃有不為,不為非義,義乃可由也。孟子言人之有不為非義之事,然后可以有為其義矣。又所謂人皆有所不為,達之於其所為義也,亦是意也。以此推之,則仁也,禮也,智也,皆待是而裁成之矣。
孟子曰:“言人之不善,當如后患何!”人之有惡,惡人言之。言之,當如后有患難及己乎。
[疏] 孟子曰:“言人之不善,當如后患何!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好言人惡,殆非君子,故曰:“不忮不求,何用不藏。”孟子謂人有好談人之不善者,必有患難及之矣。故曰:言人之不善,當如后患何如?《莊子》云:“菑人者人必反菑之。”《論語》云:“不忮不求,何用不臧?”亦與此同意。
孟子曰:“仲尼不為已甚者。”仲尼彈邪以正,正斯可矣,故不欲為已甚泰過也。孟子所以譏逾墻距門者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仲尼不為已甚者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《論》曰:“疾之已甚,亂也。”故孟子所以譏逾墻距門者也。孟子言孔子凡所為,不為已甚泰過者也,如《論語》云“疾之已甚,亂也”,同意。○注云“孟子所以譏逾墻距門者”,蓋謂如段干木逾垣而避文侯,泄柳閉門而拒繆公,是為已甚者。
孟子曰:“大人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惟義所在。”果,能也。大人仗義,義有不得必信其言,子為父隱也;有不能得果行其所欲行者,若親在不得以其身許友也;義或重於信:故曰惟義所在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大人者,言不必信,行不必果,惟義所在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大人之行,行其重者,不信不果,所求合義也。孟子言大人者,其於言不以必信,所行不以必果,惟義之所在,可以信則信,可以行則行耳。如言必信、行必果,則所謂硁硁然小人哉矣,豈大人肯如是邪?蓋孔子與蒲人盟,不適衛(wèi)而終適衛(wèi),是言不必信也。佛肸召,子欲往而終不往,是行不必果也。
○注“子為父隱”,“以其身許友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案《論語》、《禮記》云也。
孟子曰:“大人者,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。”大人謂君。國君視民,當如赤子,不失其民心之謂也。一說曰:赤子,嬰兒也,少小之子,專一未變化,人能不失其赤子時心,則為貞正大人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大人者,不失其赤子之心者也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人之所愛,莫過赤子,視民則然,民懷之張。大人之行,不過是也。孟子言世之所謂為之大人者,是其能不失去其嬰兒之時心也,故謂之大人,如《老子》所謂“常德不離,復(fù)歸於嬰兒”之意同。
孟子曰:“養(yǎng)生者不足以當大事,惟送死可以當大事。”孝子事親致養(yǎng),未足以為大事,送終如禮,則為能奉大事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養(yǎng)生者不足以當大事,惟送死可以當大事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養(yǎng)生竭力,人情所勉。哀死送終,行之高者,事不違禮,可謂難矣,故謂之大事。孟子言人奉養(yǎng)父母於其生日,雖昏定晨省,冬溫夏清,然以此之孝,亦不足以當其大事也。惟父母終,能躃踴哭泣,哀以送之,卜其宅兆,而安厝之,斯可以當之也。
孟子曰:“君子深造之以道,欲其自得之也。造,致也。言君子學(xué)問之法,欲深致極竟之以知道意,欲使己得其原本,如性自有之然也。故曰欲其自得之而已。自得之,則居之安;居之安,則資之深;資之深,則取之左右逢其原:故君子欲其自得之也。”居之安,若己所自有也。資,取也。取之深,則得其根也。左右取之,在所逢遇皆知其愿本也。故使君子欲其自得之也。
[疏]“孟子”至“得之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學(xué)必根源,如性自得,物來能名,事來不惑,君子好之,朝益暮習(xí),道所以臻也。“孟子曰:君子深造之以道”至“君子欲其自得之也”者,此孟子教人學(xué)道之法也,言君子所以深造至其道奧之妙者,是欲其如己之所自有之也。己之所自有,則居之安。居之安者,是使權(quán)利不能移,群眾不能傾,天下不能蕩是也。居之安則資質(zhì)以深,則自本自根,取之不殫,酌之不竭是也。資之既深,則取之左右逢其原。左右逢其愿者,則理與萬物得,性與萬物明,取之左則左,取之右則右,無非自本自根也,故云取之左右逢其原。如此,故君子所以學(xué)道,欲其自得之也。如莊生所謂黃帝遺其玄珠,使智索之不得,使離朱索之不得,使契詬索之不得,乃使象罔得之。蓋玄珠譬則道也;智有待於思,言思之亦不能得其道也;離朱有待於明,言以明求之亦不能得道也;契詬有待於言,以言求之亦不能得其道也;象罔則無所待矣,唯無所待,故能得其道,是其所謂自得也。
孟子曰:“博學(xué)而詳說之,將以反說約也。”博,廣。詳,悉也。廣學(xué)悉其微言而說之者,將以約說其要,意不盡知,則不能要言之也。是謂廣尋道意,還反於樸,說之美者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博學(xué)而詳說之,將以反說約也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廣尋道意,詳說其事,要約至義,還反於樸,說之美者也。孟子言人之學(xué)道,當先廣博而學(xué)之,又當詳悉其微言而辯說之,其相將又當以還反說其至要者也。以得其至要之義而說之者,如非廣博尋學(xué),詳悉辯說之,則是非可否,未能決斷,故未有能反其要也。是必將先有以博學(xué)詳說,然后斯可以反說其約而已。
孟子曰:“以善服人者,未有能服人者也。以善養(yǎng)人,然后能服天下。天下不心服而王者,未之有也。”以善服人之道治世,謂以威力服人者也,故人不心服。以善養(yǎng)人,養(yǎng)之以仁恩,然后心服矣,若文王治於岐邑是也。天下不心服,何由而王也。
[疏]“孟子曰”至“未之有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五霸服人,三王服心,其服一也,功則不同也。上論堯舜,其是違乎!“孟子曰:以善服人者,未有能服人者也”至“未之有也”者,孟子言人君之治天下,如以善政而屈服人者,未有能屈服其人也。以善教而養(yǎng)人者,然后故能屈服其天下。然以善教養(yǎng)天下,天下不以心服而歸往為之王,未之有也。以其能如此,則必為之王者,使天下心服而歸往之矣。蓋所謂善政民畏之、善教民愛之之意也。又云善教得民心是矣,若文王作辟雍,是能以善養(yǎng)人者也,故自西自東,自南自北,無思不服,此之謂也。
孟子曰:“言無實不祥。不祥之實,蔽賢者當之。”(凡言皆有實,孝子之實,養(yǎng)親是也。善之實,仁義是也。祥,善。當,直也。不善之實何等也,蔽賢之人直於不善之實也。
[疏] 孟子曰:“言無實不祥。不祥之實,蔽賢者當之。”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進賢受上賞,蔽賢蒙顯戮,故謂之不祥也。“孟子曰”至“蔽賢者當之”者,孟子謂人之言,無其實本者,乃虛妄之言也。以虛妄之言言之,則或掩人之善,或飾人之惡,為人所惡者也,故其為不祥莫大焉,不祥則禍是矣。不祥之實者,乃蔽賢直之也。所謂蔽賢,則掩人之善是矣。如臧文仲知柳下惠而不舉,虞丘知叔敖之賢而不進,凡此之類,是謂蔽賢者也。
徐子曰:“仲尼亟稱於水,曰:‘水哉水哉!’何取於水也?”徐子,徐辟也。問仲尼何取於水而稱之也。孟子曰:“原泉混混,不舍晝夜,盈科而后進,放乎四海。有本者如是,是之取爾。言水不舍晝夜而進。盈,滿???,坎。放,至也。至於四海者,有原本也。以況於事,有本者,皆如是是之取也。茍為無本,七八月之間雨集,溝澮皆盈,其涸也??闪⒍病F?,誠也。誠令無本,若周七八月,夏五六月,天之大雨,潦水卒集,大溝小澮皆滿,然其涸也可立待之者,以其無本故也。故聲聞過情,君子恥之。人無本,行暴得善聲,令聞過其情,若潦水不能久也,故君子恥之。
[疏]“徐子”至“君子恥之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有本不竭,無本則涸,虛聲過實,君子恥諸,是以仲尼在川上曰:“逝者如斯。”“徐子曰:仲尼亟稱於水,曰:水哉水哉!何取於水也”者,徐子即徐辟者也,徐辟問孟子,以謂孔子數(shù)數(shù)稱道於水,乃復(fù)自而嘆之,曰“水哉水哉”云,水之為水哉水哉,何仲尼獨數(shù)數(shù)稱於水也?“孟子曰:源泉混混,不舍晝夜”至“是之取爾”,孟子答之曰:孔子所以數(shù)數(shù)稱於水者,以其有本源之泉水,混混滾勢而流,不舍晝夜,是流之不竭,至,有坎科則必待盈滿而后流進,以至乎四海之中。以其道大有本亦如是。是孔子所以亟稱而必取之爾。“茍為無本”至“君子恥之”者,孟子又言茍為無本之水,是若周之七八月,夏之五六月間,天之大雨驟降,其雨之水卒然聚集于大溝小澮,皆盈盈然而滿溢,則其干涸但可立而守之也。以無本源,故如是之速干耳。孟子復(fù)於此,言如聲譽名聞,有或過於情實,而君子所以羞恥之,亦無本之水矣。然則孟子答徐辟以此者,非特言“原泉混混,不舍晝夜,盈科而后進,放乎四海”而已矣,蓋有為而言之也,以其原泉混混,則譬君子之德性;不舍晝夜,則譬君子之學(xué)問;盈科而后進,則譬君子之成章;放乎四海,則譬君子於是造乎道也。
○注云“徐子徐辟”。
○正義曰:經(jīng)於《滕文公》篇云:“墨者夷之,因徐辟而見孟子。”又曰:“徐子以告夷子。”是知徐子即徐辟也。
○注“大溝小澮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周禮·遂人》:“掌邦之野,凡治野,夫間有遂,遂上有徑。十夫有溝,溝上有畛。百夫有洫,洫上有涂。千夫有澮,澮上有道。”鄭注云:“十夫,二鄰之田。百夫,一酂之田。千夫,二鄙之田。遂、溝、畎、澮,皆所以通水於川也。遂廣深各二尺;溝倍之,是廣深各四尺也;洫又倍之,是洫廣深各八尺也;澮廣二尋,深二尋。”然則注云大溝、小澮,又非以常制言之爾?!墩撜Z》云:“子在川上曰:逝者如斯夫,不舍晝夜。”是仲尼常稱於水者也。
孟子曰:“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,庶民去之,君子存之。幾希,無幾也。知義與不知義之間耳。眾民去義,君子存義也。舜明於庶物,察於人倫。由仁義行,非行仁義也。倫,序。察,識也。舜明庶物之情,識人事之序。仁義生於內(nèi),由其中而行,非強力行仁義也。故道性善,言必稱於堯舜。但君子存之,庶民去之而不由爾。
[疏]“孟子曰”至“行仁義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禽獸,俱含天氣,就利避害,其間不希。眾人皆然,君子則否。圣人超絕,識仁義之生於己也。“孟子曰:人之所以異於禽獸者幾希”至“非行仁義也”者,孟子言世之人所以有別異於禽獸畜者無幾也,以其皆含天地之氣而生耳,皆能辟去其害而就其利矣。但小人去其異於禽獸之心,所以為小人也;君子知存其異於禽獸之心,所以為君子也。所謂異於禽獸之心者,即仁義是也。禽獸俱不知仁義,所以為禽獸。今夫舜之為帝,在深山之中,與木石居,與鹿豕游,雖與禽獸雜居其間,然能聞一善言,見一善行,莫不從之,若決江河也,而無滯之耳。如此,是舜能明於庶物之無知,而存乎異於禽獸之心,詳察人倫之類,而由仁義之道而行之矣。然舜既由其仁義而行之,非所謂行仁義而得之人也,是由仁義而行以得之天性也。孟子以此言之其有以異於禽獸者,皆舜之徒也。曰舜亦人也,我亦人也,有為者亦若是,但當存其異於禽獸之心耳,如楊雄“由於禮義,入自仁門,由於情欲,入自禽門”,斯其旨歟。
孟子曰:“禹惡旨酒而好善言。旨酒,美酒也。儀狄作酒,禹飲而甘之。遂疏儀狄,而絕旨酒?!稌吩唬?ldquo;禹拜昌言。”湯執(zhí)中,立賢無方。執(zhí)中正之道,惟賢速立之,不問其從何方來。舉伊尹以為相也。文王視民如傷,望道而未之見。視民如傷者,雍容不動擾也。望道而未至,殷錄未盡,尚有賢臣,道未得至,故望而不致誅於紂也。武王不泄邇,不忘遠。泄,狎。邇,近也。不泄狎近賢,不遺忘遠善。近,謂朝臣。遠,謂諸侯也。周公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,其有不合者,仰而思之,夜以繼日;幸而得之,坐以待旦。”三王,三代之王也。四事,禹、湯、文、武所行之事也。不合,己行有不合也。仰而思之,參諸天也。坐以待旦,言欲急施之也。
[疏]“孟子曰”至“坐以待旦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,以輔成王,太平之隆,禮樂之備,蓋由此也。“孟子曰:禹惡旨酒而好善言”,孟子言禹王惡疾其美酒,而樂好人之善言,以其酒甘而易溺,常情之所嗜者也,故禹王所以惡之。蓋儀狄造酒,禹王飲而甘之,遂疏儀狄是也。善言談而難人,常情之所厭者也,故禹王所以好之耳。蓋聞皋陶昌言,禹受而拜之是也。“湯執(zhí)中,立賢無方”,孟子言湯王執(zhí)大中至正之道,使其賢者、智者得以俯而就,而不為狂者,愚者、不肖者得以跂而及,而不為狷者矣。未嘗立驕伉崖異絕俗之道,而使人不可得而至也。所謂中道而立,能者從之,是其旨歟。《尚書》云“湯懋昭大德,建中于民”,是其事矣。立其賢,則不以一方任之,但隨其才而用之,以其人之材,固有長短小大,不可概以取之矣?!稌吩?ldquo;佑賢輔德,顯忠遂良”,是其事矣??傄詼灾?,則所謂常善救人,故無棄人,常善用人,故無遺賢,是其旨歟。“文王視民如傷,望道而未之見”,孟子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,故視下民常若有所傷,而不敢以橫役而擾動之也?!渡袝吩?ldquo;文王不敢侮鰥寡”,又曰“懷保小民”,是其事矣。蓋以望商之有賢,道未得至,故不敢誅於紂也,故曰未之見也。“武王不泄邇,不忘遠”者,孟子言武王於在邇之臣,則常欽之而不泄狎;在遠之臣,則常愛之而不遺忘:是所謂不泄邇,不忘遠也。非特臣也,雖遠邇之民,亦如是。《尚書》云“武王不寶遠物,則遠人格,所寶惟賢,則遠人安”,又曰“華夏蠻貊,罔不率俾”,是其事矣。“周公思兼三王,以施四事”至“坐以待旦”者,孟子言周公輔相成王,常思念兼此三王而施行此四事,以為功業(yè)矣。三王即禹、湯、文武之三代王也。然以孟子則曰三王者,蓋文、武明父子也。言其父,則子不待言而在其中,故但云三王四事者,即惡旨酒好善言、湯執(zhí)中立賢無方、與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、不泄邇不忘遠,是四事也。然以孟子於事則云四,蓋父子所為有不同,所以別言之也。言周公施為,其有不合於此三王四事,則常仰望而思索之,必夜以繼日,而未嘗敢忘去之也;及幸而思索,得合於此三王之四事,則雞鳴而起,坐以守待其旦明而施行之耳。是其急於有行,如恐失之謂也。
○注“三王三代之王也”。
○正義曰:禹,夏之代始王也;湯,殷之代始王也;文、武,周之代始王也:是為三代之王也。
孟子曰:“王者之跡熄而《詩》亡,《詩》亡然后《春秋》作。王者謂圣王也。太平道衰,王跡止熄,頌聲不作,故《詩》亡。《春秋》撥亂,作於衰世也。晉之《乘》,楚之《梼杌》,魯之《春秋》,一也。‘其事則齊桓、晉文,其文則史。’孔子曰:‘其義則丘竊取之矣。’”此三大國史記之異名。“乘”者,興於田賦乘馬之事,因以為名;“梼杌”者,嚚兇之類,興於記惡之戒,因以為名;“春秋”,以二始舉四時,記萬事之名。其事,則五霸所理也,桓、文,五霸之盛者,故舉之。其文,史記之文也??鬃幼灾^竊取之,以為素王也。孔子人臣,不受君命,私作之,故言竊,亦圣人之謙辭爾。
[疏]“孟子曰”至“竊取之矣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《詩》可以言,詠頌太平,時無所詠,《春秋》乃興,假史記之文,孔子正之,以匡邪也。“孟子曰:王者之跡熄”至“丘竊取之矣”者,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風(fēng)化之跡熄滅而《詩》亡,歌詠於是乎衰亡,歌詠既以衰亡,然后《春秋》褒貶之書於是乎作?!洞呵铩菲涿腥?,自晉國所記言之,則謂之《乘》,以其所載以田賦乘馬之事,故以因名為《乘》也;自楚國所記而言之,則謂之《梼杌》,以其所載以記嚚兇之惡,故以因名為《梼杌》也;魯以編年,舉四時,記為事之名,故以因名為《春秋》也。凡此雖曰異其名,然究其實則一也。蓋王者跡熄,則所存者但霸者之跡而已。言其霸,則齊桓、晉文為五霸之盛者。故其所載之文,則魯史之文。而孔子自言之曰:其《春秋》之義,則丘私竊取之矣。蓋《春秋》以義斷之,則賞罰之意於是乎在,是天子之事也,故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。竊取之者,不敢顯述也,故以賞罰之意寓之褒貶,而褒貶之意則寓於一言耳。
○注云“乘為乘馬之事,梼杌為嚚兇之類”。
○正義曰:乘馬之事已詳,故不再述。云“梼杌嚚兇”者,案文公十八年《左傳》所謂渾敦、窮奇、梼杌、饕餮四兇,其言“梼杌”,乃曰顓頊氏有不才子,不可教訓(xùn),告之則頑,舍之則嚚,天下之民,謂之“梼杌”。杜預(yù)云:“梼杌,嚚兇無疇匹之貌也。”
孟子曰:“君子之澤,五世而斬。小人之澤,五世而斬。予未得為孔子徒也,予私淑諸人也。”澤者,滋潤之澤。大德大兇,流及后世,自高祖至玄孫,善惡之氣乃斷,故曰五世而斬。予,我也。我未得為孔子門徒也。淑,善也。我私善之於賢人耳,蓋恨其不得學(xué)於大圣人也。
[疏]“孟子”至“諸人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五世一體,上下通流,君子小人,斬各有時,企以高山,跌以陷污,是以君子恨不及乎仲尼也。孟子恨以不及仲尼也。“孟子曰:居子之澤”至“予私淑諸人也”者,孟子言君子小人雖有賢、不肖之異,然自禮服而推之,則余澤之所及,但皆五世而斷耳,以其親屬替之者焉。惟孔子有道德之澤,流於無窮,雖萬世亦莫不尊親者矣。孟子所言我未得為孔子徒黨者矣,我但私有所善於己,未有善諸人人也。蓋孟子學(xué)孔子者也,然必於此乃言予未得為孔子徒者,蓋亦公孫丑問“夫子既圣矣乎”、則曰“夫圣孔子不居”之意也。孟子之志,又可知矣。斬,斷也。淑,善也。
○注云“自高祖至於玄孫”。
○正義曰:自高祖至玄孫者,凡有九等,高祖、曾祖、祖父、己身、子、孫、曾孫、玄孫是也。今注乃以此證五世而斬者,據(jù)己身而推之,則上自高祖,至玄孫,是為無服者也。
孟子曰:“可以取,可以無取,取傷廉。可以與,可以無與,與傷惠。可以死,可以無死,死傷勇。”三者,皆謂事可出入,不至違義,但傷此名,亦不陷於惡也。
[疏] 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廉、惠、勇,人之高行也,喪此三名,則士病諸,故設(shè)斯科以進能者也。“孟子曰”至“死傷勇”者,蓋言凡於所取之道,可以取之則取之,故無傷害於為廉;可以無取而乃取之,是為傷害於廉也。又言凡所與之道,可以與之則與之,而不為傷其惠;可以無與而乃與之,是為傷害於惠也。又言凡於所死之道,可以死之則死,不為傷害其勇;可以無死而乃死之,是為傷害其勇也。如孟子受薛七十鎰,是可以取則取之也;求也為聚斂而附益之,是可以無取而乃取之者也??鬃优c愿思之粟,是可以與則與之者也;冉子與子華之粟五秉,是可以無與而乃與之者也。比干諫而死,是可以死則死也;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,而終遽以死許,是可以無死而乃死之也。
逢蒙學(xué)射於羿,盡羿之道,思天下惟羿為愈己,於是殺羿。羿,有窮后羿。逢蒙,羿之家眾也?!洞呵飩鳌吩唬?ldquo;羿將歸自田,家眾殺之。”孟子曰:“是亦羿有罪焉。”罪羿不擇人也,故以下事喻之公明儀曰:“宜若無罪焉。”曰:“薄乎云爾,惡得無罪?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(wèi),衛(wèi)使庾公之斯追之。子濯孺子曰:‘今日我疾作,不可以執(zhí)弓,吾死矣夫!’孺子,鄭大夫。庾公,衛(wèi)大夫。疾作瘧疾。問其仆曰:‘追我者誰也?’其仆曰:‘庾公之斯也。’曰:‘吾生矣。’仆,御也。孺子曰:吾必生矣。其仆曰:‘庾公之斯,衛(wèi)之善射者也。夫子曰吾生,何謂也?’曰:‘庾公之斯學(xué)射於尹公之他,尹公之他學(xué)射於我。夫尹公之他,端人也,其取友必端矣。’端人,用心不邪辟。知我是其道本所出,必不害我也。庾公之斯至,曰:‘夫子何為不執(zhí)弓?’曰:‘今日我疾作,不可以執(zhí)弓。’曰:‘小人學(xué)射於尹公之他,尹公之他學(xué)射於夫子,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。雖然,今日之事,君事也,我不敢廢。’抽矢叩輪,去其金,發(fā)乘矢而后反。”庾公之斯至,竟如孺子之所言。而曰:我不敢廢君事,故叩輪去鏃,使不害人,乃以射孺子,禮射四發(fā)而去。乘,四也。《詩》云:“四矢反兮。”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,假使如子濯孺子之得尹公之他而教之,何由有逢蒙之禍乎。
[疏]“逢蒙學(xué)射”至“乘矢而后反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求交取友,必得其人,得善以全,養(yǎng)兇獲患,是故子濯濟難,夷羿以殘,可以鑒也。“逢蒙學(xué)射于羿,盡羿之道,思天下惟后羿所射有強於己,於是反妒之,而殺其后羿。“孟子曰:是亦羿有罪焉”,孟子復(fù)言逢蒙所以殺其后羿,是后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。“公明儀曰:宜若無罪焉”,孟子引公明儀於往日嘗曰逢蒙殺羿,宜若羿無罪而見殺焉,又鄙之公明儀之言,曰:薄乎此言爾,安得謂之無罪焉?昔鄭國之君使子濯孺子為大夫,以侵伐其衛(wèi)國。衛(wèi)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,子濯乃曰:今日我瘧疾發(fā)作,不可以執(zhí)弓而敵之,我必死矣。遂問其御仆曰:衛(wèi)之追趕我者是誰也。其御仆乃告之曰:衛(wèi)大夫庾公之斯者也。子濯即曰:我得生矣,不能死我也。其御仆乃問:庾公之斯是衛(wèi)國之最善射者也,而夫子乃曰吾生矣,是何之謂也?子濯乃與之御仆曰:庾公之斯學(xué)射於尹公之他,尹公之他學(xué)射於我,夫尹公之他,端正之人也,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后教其射矣。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,見子濯不執(zhí)弓矢,乃問曰:夫子何為不執(zhí)弓以拒之。子濯告之曰:今日我瘧疾發(fā)作,不可以執(zhí)弓矣。庾公之斯乃自稱己為小人,言小人學(xué)射於尹公之他,尹公之他學(xué)射於夫子,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歸害其夫子矣。雖然,不忍害夫子,奈以今日所追之事,乃君命之事也,我亦不敢廢背其君命耳,遂不免抽取其矢,而敲之於車輪之上,乃去其鏃利而發(fā)射子濯,至發(fā)其四矢,然后乃反歸而不追之。蓋去鏃利,所以無害於子濯耳。云乘矢者,乘,四矢也,蓋四馬為一乘,是亦取其意也。
○注“羿有窮”至“殺之”。
○正義曰:羿有窮后羿者,說在《梁王》首篇詳矣。云“逢蒙,羿之家眾”至“殺之”者,案襄公四年《左傳》云:“將歸自田,家眾殺而烹之,以食其子。子不忍食諸,死于窮門。”杜注云“子,羿之子也,不忍食,又殺之國門。”
○注“孺子,鄭大夫。庾公,衛(wèi)大夫”。
○正義曰:襄公十四年《左傳》云:“尹公他學(xué)射於庾公差,庾公差學(xué)射於公孫丁。二子追衛(wèi)獻公,公孫丁御公。子曰:‘射為背師,不射為戮,射為禮乎?’射兩鉤而還。尹公他曰:‘子為師,我則遠矣。’乃反之。公孫丁授公轡而射之,貫臂。”杜預(yù)曰:“子魚,庾公差。”然則孟子之言,與此不同,是二說必有取一焉。
孟子曰:“西子蒙不潔,則人皆掩鼻而過之。西子,古之好女西施也。蒙不潔,以不潔汗巾帽而蒙其頭面。面雖好,以蒙不潔,人過之者皆自掩鼻,懼聞其臭也。雖有惡人,齋戒沐浴,則可以祀上帝。惡人,丑類者也。面雖丑而齋戒沐浴,自治潔凈,可以待上帝之祀。言人當自治以仁義乃為善也。
[疏]“孟子”至“上帝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貌好行惡,西子蒙臭,丑人潔服,供事上帝,明當修飾,惟義為常也。孟子言西施之女,其貌雖好,然加之不潔巾帽而蒙其頭,則人見之亦必遮掩鼻而過之,更不顧也;如惡人雖曰至丑,然能齋戒沐浴,自潔凈其身,則亦可以供事上帝矣。孟子之意,蓋人能修潔其己,雖神猶享,而況於人乎?然知人修治其己,不可以已也。
○注“西子西施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史記》云:西施,越之美女,越王勾踐以獻之,吳王夫差大幸之。每入市,人愿見者,先輸金錢一文。是西施也。
孟子曰:“天下之言性也,則故而已矣。故者以利為本。今天下之言性,則以故而已矣。以言其故者,以利為本耳。若杞柳為杯棬,非杞柳之性也。所惡於智者,為其鑿也。惡人欲用智而妄穿鑿,不順物之性,而改道以養(yǎng)之。如智者若禹之行水也,則無惡於智矣。禹之行水也,行其所無事也。禹之用智,決江疏河,因水之性,因地之宜,引之就下,行其空虛無事之處。如智者亦行其所無事,則智亦大矣。如用智者,不妄改作,但循理,若禹之行水於無事,則為大智也。天之高也,星辰之遠也,茍求其故,千歲之日至可坐而致也。”天雖高,星辰雖遠,誠能推求其故常,千歲日至之日可坐而致也。星辰,日月之會。致,至也。知其日至在何日也。
[疏]“孟子曰”至“可坐而致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能修性守故,天道可知,妄智改常,必與道乖,性命之指也。“孟子曰:天下之言性也,則故而已矣。故者以利為本”至“可坐而致也”者,孟子言今夫天下之人有言其性也者,非性之謂也,則事而已矣。蓋故者事也,如所謂故舊無大故之故同意。以其人生之初,萬理已具於性矣,但由性而行,本乎自然,固不待於有為則可也,是則為性矣。今天下之人,皆以待於有為為性,是行其性也,非本乎自然而為性者耳,是則為事矣。事者必以利為本,是人所行事必擇其利然后行之矣,是謂“故者以利為本”矣。我之所以有惡於智者,非謂其智也,為其不本性之自然之為智,但穿鑿逆其自然之性而為智者矣,故曰“所惡於智者,為其鑿也”。孟子言此,又恐后人因是遂以為故與智為不美,所以復(fù)為明言之,故言如為智者,若禹之治水,則我無惡於為智矣。以其大禹之治行其水也,但因水自然之性引而通之,是行其所無事者也,非逆其水性而行之也。若今之人為智,但因性之自然而為智,是亦行其無事耳,而其為智亦大智者矣。此孟子於此以為智之美,又非所謂惡之者也。且天之最高者也,星辰最遠者也,然而誠能但推求其故常,雖千歲之后,其日至之日,亦可坐而計之也。孟子於此以故為美,所以又執(zhí)是而言之耳,以其恐人不知已前所謂則故而已矣為事之故,遂引天與星辰而言故常之故,於此為美也。謂人之言性者,但本乎故常自然之性而為性,不以妄自穿鑿改作,則身之修,亦若天與星辰之故常,而千歲日至之日,但可坐而致也:此所以明其前所謂故為事故之故,終於此云故乃故常之故,蓋故義亦訓(xùn)常,所謂必循其故之故同。
○注“以杞柳為杯棬”。
○正義曰:經(jīng)之《告子》篇文也。
○注“星辰,日月之會”。
○案孔安國《尚書傳》云:“星辰,日月所會也。”《書》云“辰弗集于房”是也。
公行子有子之喪。右?guī)熗?,入門,有進而與右?guī)熝哉?,有就右?guī)熤欢c右?guī)熝哉?。公行子,齊大夫也。右?guī)煟R之貴臣王驩,字子敖者。公行之喪,齊卿大夫以君命會,各有位次,故下云朝廷也。與言者,皆諂於貴人也。孟子不與右?guī)熝裕規(guī)煵粣?,曰?ldquo;諸君子皆與驩言,孟子獨不與驩言,是簡驩也。”右?guī)熤^孟子簡其無德,故不與言,是以不悅也。孟子聞之曰:“禮,朝廷不歷位而相與言,不逾階而相揖也。我欲行禮,子敖以我為簡,不亦異乎”孟子聞子敖之言,曰:我欲行禮,故不歷位而言,反以我為簡異也。云以禮者,心惡子敖,而外順其辭也。
[疏]“公行子”至“不亦異乎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循理而動,不合時人,阿意事貴,脅肩所尊,俗之情也。是以萬物皆流,而金石獨止。“公行子有子之喪。右?guī)熗?,人門,有進而與右?guī)熝哉?,有就右?guī)熤欢c右?guī)熝?rdquo;者,公行子,齊國之大夫,喪其子,故有子之喪。王驩字子敖者,公行子家而吊慰,入公行之門,其間有進揖而與右?guī)熗躞O言者,又有就右?guī)熗躞O之位所而與言者。“孟子不與右?guī)熝?rdquo;至“不亦異乎”者,言孟子獨不與右?guī)熝浴S規(guī)熞娒献硬慌c之言,乃不說而有憤憤之色,曰:諸君子之眾賢皆與我言,獨孟子不與我言,是孟子簡略不禮於我也。孟子聞王驩此言,乃告之曰:不與右?guī)熝哉?,乃是禮然也,於禮,則朝廷之間不歷位所而相與言,又不逾越階而相揖,我欲行其禮,故如是不與之言也。子敖今以我為簡略而為不禮,是其言不亦乖異於禮乎。
○注“右?guī)?,齊之貴臣”。
○正義曰:古者天子之卿,尊者謂之大師,卑者謂之少師。諸侯之卿,尊者謂之左師,卑者謂之右?guī)煿室病?br />
孟子曰:“君子所以異於人者,以其存心也。君子以仁存心,以禮存心。仁者愛人,有禮者敬人。愛人者,人常愛之。敬人者,人常敬之存,在也。君子之在心者,仁與禮也。愛敬施行於人,人亦必反報之於已也。有人於此,其待我以橫逆,則君子必自反也:‘我必不仁也,必?zé)o禮也,此物奚宜至哉。’橫逆者,以暴虐之道來加我也。君子反自思省,謂己仁、禮不至也,物,事也,推此人何為以此事來加於我也。其自反而仁矣,自反而有禮矣,其橫逆由是也,君子必自反也:‘我必不忠。’君子自謂我必不忠。自反而忠矣,其橫逆由是也,君子曰:‘此亦妄人也已矣。如此,則與禽獸奚擇哉?於禽獸又何難焉?’妄人,妄作之人。無知者與禽獸何擇異也?無異於禽獸,又何足難矣?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,無一朝之患也。乃若所憂則有之:舜,人也;我,亦人也。舜為法於天下,可傳於后世,我由未免為鄉(xiāng)人也,是則可憂也。君子之憂,憂不如堯舜也。憂之如何?如舜而已矣。憂之當如何乎?如舜而后可,故終身憂也。若夫君子所患則亡矣,非仁無為也,非禮無行也。如有一朝之患,則君子不患矣。”君子之行,本自不致患,常行仁禮,如有一朝橫來之患,非己愆也。故君子歸天,不以為患也。
[疏]“孟子曰”至“君子不患矣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君子責(zé)己,小人不改,比之禽獸,不足難矣,蹈仁行禮,不患其患,惟不若舜,可能憂也。“孟子曰:君子所以異於人者”至“人常敬之”者,孟子言君子之人所以有別於眾人者,以其存心與眾人別也,君子之人,常以仁道存乎心,又以禮存乎心。以仁存乎心者,是愛人者也;有禮存乎心者,是敬人者也。愛人者,人亦常愛之;敬人者,人亦常敬之:蓋人所以亦常愛敬之者,抑以施報自然之道也。“有人於此”至“又何難焉”,孟子又托言,今有人在此,其待我者,皆以橫逆暴虐之道而待我,則為君子者,必自反責(zé)於已也,以其是我必不仁,又無禮也,此所以待我橫逆,故曰“此物奚宜至哉”。言此人何為以此橫逆加我哉?是必於我有不仁之心,有無禮之行,此人所以如是而加我矣。其自反而仁矣,自反而有禮矣,其橫逆加我又由此者,君子之人,又必自反責(zé)其己,以為是我必有不忠之心矣。自反既以有忠,其橫逆加我者又由此,君子之人乃曰:此人以橫逆暴虐之道加我,是必妄人矣。如此為妄人矣,則與禽獸奚擇有異哉?既為禽獸,於我又何足責(zé)難焉?此君子之人又自歸己,而不譴彼之罪矣。“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”至“君子不患矣”者,孟子言如此,是故君子有終身之憂慮,而無一朝之患難。乃若君子有所憂慮,是亦不為無焉,然而有憂者,但憂慮而為舜帝亦一人也,我亦一人也,舜帝既為法於天下,可傳之於后世,以為人所取則,而我猶尚未免為鄉(xiāng)俗之人,此則君子可憂也。既以憂之,是如之何憂?言憂但慕如舜為法、可傳於后世而止矣。然則君子其於有所患則無矣,非仁之事,既以無為,非禮之事,既以不行,然而如有一朝之患,則君子亦不為之患矣。無他,以其非己之有愆過而招之也。其所以有患者,亦彼之患,不足為我之患也。前所謂橫逆待我,是必妄人也,己於禽獸又何足難焉,正此之謂也。孟子言之,是亦欲人以仁、禮存心,其有橫逆加己,又當反己,故無患及耳。
禹、稷當平世,三過其門而不入??鬃淤t之。顏子當亂世,居於陋巷,一簞食,一瓢飲,人不堪其憂,顏子不改其樂??鬃淤t之。孟子曰:“禹、稷、顏回同道。禹思天下有溺者,由己溺之也;稷思天下有饑者,由己饑之也:是以如是其急也。禹、稷、顏子,易地則皆然。當平世,三過其門者,身為公卿,憂民者也;當亂世,安陋巷者,不用於世,窮而樂道者也:孟子以為憂民之道同,用與不用之宜若是也,故孔子俱賢之。禹、稷急民之難若是,顏子與之易地,其心皆然。不在其位,故勞佚異。今有同室之人斗者,救之,雖被發(fā)纓冠而救之可也。鄉(xiāng)鄰有斗者,被發(fā)纓冠而往救之,則惑也,雖閉戶可也。”纓冠者,以冠纓貫頭也。鄉(xiāng)鄰,同鄉(xiāng)也。同室相救,是其理也,喻禹、稷。走赴鄉(xiāng)鄰,非其事,顏子所以閉戶而高枕也。
[疏]“禹、稷當平世”至“可也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上賢之士,得圣一概,顏子之心,有同禹、稷,時行則行,時止則止,失期節(jié)則惑矣。“禹、稷當平世”至“易地則皆然”者,孟子言大禹與后稷皆當平治之世,急於為民,三過家門而不入其室,孔子皆助為賢,故尊賢之;顏淵當危亂之世,不得其用,居處於隘陋之巷,但以一簞盛其食、一瓢盛其飲而飲、食之,時人皆不堪忍此之憂,顏淵獨樂於道而不改此憂,孔子亦以為賢。孟子乃至於此,乃自曰:禹、稷、顏回三人,其道則同耳。以其大禹於是時思念天下有因洪水而沉溺也,后稷於是時思念天下有因水土未平而被饑餓之者,亦如已被其饑餓也,是以三過家門而不入其室,而為民如是之急也。禹、稷與顏子更易其地,則皆能如是。謂顏子在禹、稷之世,亦能如禹、稷如是為民之急;禹、稷在顏子之世,亦能不改其樂:是則為同道者也。若其有異,但時之一平一亂矣。“今有同室之人”至“可也”者,孟子又以此言比喻之,謂禹、稷為民如是之急,若今有同室之人有斗爭之者,救勸之者雖被發(fā)而纓冠於頭而救勸之可也,無它,以其人情於同居,是為親者也,如有爭斗而不救勸之,是疏其親也;禹、稷當平世,既達而在上,亦急於為民也,如不急於民,是在上位而不恤民者也。孟子固以同室之人救斗為喻。顏子在陋巷而不改其樂,若今有同鄉(xiāng)之人有爭斗者,如被散其發(fā)而纓冠於頭而救勸之,則為惑者矣,雖閉戶而勿救之可也,無它,以其鄉(xiāng)鄰於己為疏,非親也,如往救之,是親其疏矣;顏子當危亂之世,既窮而不得用,亦宜處陋巷而不改其樂耳,如改其樂,是媚於世而非賢者也。孟子故以鄉(xiāng)鄰之人不救為喻。由此推之,則孟子為禹、稷、顏回同道,是其不誣於后世也??鬃釉?ldquo;賢哉!回也”。是孔子賢顏回之謂也;又曰“禹,吾無間然矣”。是孔子賢禹之謂也;南宮適曰“禹、稷躬稼而有天下”,子曰“君子哉若人,尚德哉若人”,以此觀之,孔子美南宮適云及此二人者如此,是知孔子有賢於禹、稷也,抑亦是孔子賢稷之謂也。然而“三過其門”則主乎禹,今孟子則兼稷言之,何也?曰:孔子言躬稼,其亦主於稷而乃兼禹言之,以禹之治水,非暨稷之播殖則無以奏艱食,非得禹之平水土則無以為躬稼,是二者未常不相待為用耳。孔、孟交言之,是亦一道也。蓋躬稼而有天下,雖出乎南宮適之言,然孔子美之者,亦孔子之言也,故云孔子言也。
公都子曰:“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。夫子與之游,又從而禮貌之,敢問何也?”匡章齊人也,一國皆稱不孝,問孟子何為與之游,又禮之以顏色喜悅之貌也?孟子曰:“世俗所謂不孝者五:惰其四支,不顧父母之養(yǎng),一不孝也;博弈好飲酒,不顧父母之養(yǎng),二不孝也;好貨財,私妻子,不顧父母之養(yǎng),三不孝也;從耳目之欲,以為父母戮,四不孝也;好勇斗很,以危父母,五不孝也。章子有一於是乎?惰懈不作,極耳目之欲以陷罪,戮及父母。凡此五者,人所謂不孝之行。章子豈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中也。夫章子,子父責(zé)善而不相遇也。責(zé)善,朋友之道也。父子責(zé)善,賊恩之大者。遇,得也。章子子父親教,相責(zé)以善,不能相得,父逐之也。朋友切磋,乃當責(zé)善耳。父子相責(zé)以善,賊恩之大者也。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?為得罪於父,不得近,出妻屏子,終身不養(yǎng)焉。夫章子豈不欲身有夫妻之配,子有子母之屬哉?但以身得罪於父,不得近父,故出去其妻,屏遠其子,終身不為妻子所養(yǎng)也。其設(shè)心以為不若是,是則罪之大者。是則章子已矣。”章子張設(shè)其心,執(zhí)持此屏妻子之意,以為得罪於父,而不若是以自責(zé)罰,是則罪益大矣。是章子之行已矣,何為不可與言。
[疏]“公都子曰”至“則章子而已矣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匡章得罪,出妻屏子,上不得養(yǎng),下以責(zé)己,眾曰不孝,其實則否,是以孟子以為禮貌之也。“公都子曰: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”至“敢問何也”者,公都子謂孟子曰:匡章子,遍國人皆稱為不孝者焉,夫子乃與之游,又從而敬悅之,敢問夫子是如之何?“孟子曰:世俗所謂不孝者五”至“於是乎”,孟子答公都子曰:世俗之人所謂為不孝之行有五,怠惰其四支,不作事業(yè),而不顧父母之所養(yǎng),為一不孝也;博弈好飲酒,而不顧父母之所養(yǎng),為三不孝也;好貨財,私愛妻子,而不顧父母之所養(yǎng),為三不孝也;縱其耳目之所欲,陷於其罪,以辱及父母,是四不孝也;好勇暴,好爭斗,好頑很,以驚危父母,是五不孝也。章子豈有一事於此五不孝乎。“夫章子,子父責(zé)善而不相遇也。責(zé)善,朋友之道也,父子責(zé)善,賊恩之大者”,孟子言章子但失於父子責(zé)善不相遇也。不遇者,是不相得也。其所以相責(zé)於善,乃朋友切磋琢磨之道也。如父子相責(zé)善,是賊害其父子之恩大者矣。“夫章子豈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屬哉”至“是則章子而已矣”,孟子又言夫章子與父子不相遇而離之,豈以章子不欲有夫妻子母之為親屬哉?為其得罪於父,不得近焉,故用出去其妻,屏逐其子,終身不為妻子所養(yǎng)也。其章子如或開設(shè)於心為不若是,離之父,故出妻屏子,是陷父於不義之罪者矣,是則罪之莫大者矣。是則章子之行,以此而已,我何可絕而不與之邪?以此論之,則章子之過,過於厚者矣,宜孟子與之游,又從而禮貌之也。蓋謂不顧父母之養(yǎng)者,是有逆於父母,而不順父母之意耳?!缎⒔?jīng)》云:“父有爭,子則身不陷於不義。”禮云:“與其得罪於州閭鄉(xiāng)黨,寧熟諫。”然則父有不義,雖熟諫以爭之可也,又安可以朋友責(zé)善施於父子之間哉。故章子所以離之,遂用出妻屏子,為其父有不義而不可言耳。
曾子居武城,有越寇。或曰:“寇至,盍去諸?”盍,何不也。曾子居武城,有越寇將來,人曰寇方至,何不去之?曰:“無寓人於我室,毀傷其薪木。”寇退,則曰:“修我墻屋,我將反。”寓,寄也。曾子欲去,戒其守人曰:無寄人於我室,恐其傷我薪草樹木也??芡?,則曰:治墻屋之壞者,我將來反??芡耍臃础W笥以唬?ldquo;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,寇職則先去以為民望,寇退則反,殆於不可。”左右相與非議曾子者,言武城邑大夫敬曾子,武城人為曾子忠謀,勸使避寇,君臣忠敬如此,而先生寇至則先去,使百姓瞻望而效之,寇退安寧則復(fù)來還,殆不可如是。怪曾子何以行之也。沈猶行曰:“是非汝所知也。昔沈猶有負芻之禍,從先生者七十人,未有與焉。”沈猶行,曾子弟子也。行謂左右之人曰:先生之行,非汝所能知也。先生,曾子也。往者先生嘗從門徒七十人,舍吾沈猶氏,時有作亂者曰負芻,來攻沈猶氏,先生率弟子去之,不與其難。言賓師不與臣同耳。子思居於衛(wèi),有齊寇?;蛟唬?ldquo;寇至,盍去諸?”子思曰:“如伋去,君誰與守?”伋,子思名也。子思欲助衛(wèi)君赴難。孟子曰:“曾子、子思同道。曾子,師也,父兄也。子思,臣也,微也。曾子、子思易地則皆然。”孟子以為二人同道。曾子為武城人作師,則其父兄,故去留無毀。子思,微少也,又為臣,委質(zhì)為臣當死難,故不去也。子思與曾子,易地皆然。
[疏]“曾子居武城”至“易地則皆然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臣當營君,師在余裕,二人處義,非殊者也。是故孟子紀之,謂得其同。“曾子居武城,有越寇”至“或曰:寇至,盍去諸”者,孟子言曾子嘗居於武城之邑,有南越寇賊興,或人告之曰:寇賊來,何不去之?“曰:無寓人於我室,毀傷其薪木??芡?,則曰:修我墻屋,我將反”者,言曾子欲去,乃戒其所守之人,曰:無寓人於我此室,而毀傷我薪木??苜\既退,則曰:修我墻屋,我將反居此。“寇退,曾子反,左右曰:待先生如此其忠且敬也”至“殆於不可”者,言寇賊已退,曾子於是乎反居此也,左右之大夫皆曰:待先生如此其忠而不敢慢也,寇賊至則先去,以使民瞻望而效之。寇退平靜,則反其居,殆不可如是也。“沈猶行曰”至“未有與焉”者,言沈猶行答左右之人,曰:先生之去,非汝所能知者也,往日沈猶有寇賊,自負其芻草來攻我室,隨從先生者有七十人,言曾子率弟子而去之,故未有與及此難也,故得免其禍焉。先生,曾子也。“子思居於衛(wèi),有齊寇”至“君誰與守”者,孟子又言子思居於衛(wèi)邑,有齊國之寇賊興,或人告之曰:寇賊來,何不去之。子思乃自稱名,答或人曰:如使伋見其寇賊至則去之,衛(wèi)君則誰與為守護。伋,子思名也。“孟子曰,曾子、子思同道”至“易地則皆然”,孟子引至於此,乃曰:曾子、子思二人其道則同也。以其曾子居於武城,則師之道也,如人之父兄也,則去留人不可毀,無它,其以無所拘也;子思居於衛(wèi),則臣之道也,其勢則微小也,當赴君之難,不可去也,無它,以其有所拘也。雖然,二人如更易其地,則皆能如是也。謂子思居於曾子之所而為之師,亦未必不能如曾子去留無所拘也,曾子居於子思之所而為之臣,亦未必不能如子思赴君之難而不去也。故曰“曾子、子思同道”。案《史記·弟子傳》:“曾子名參,字子輿,武城人。少孔子四十六歲,孔子以為能通孝道,故授之業(yè),作《孝經(jīng)》,死於魯國。”
○注“伋,子思名也”。
○正義曰:案《世家》云:“子思名伋,字子思,伯魚之子,孔子之孫也。六十二,嘗困於宋。子思作《中庸》,沒於衛(wèi)。”
儲子曰:“王使人瞷夫子,果有以異於人乎?”儲子,齊人也。瞷,視也。果,能也。謂孟子曰:王言賢者身貌必當有異,故使人視夫子能有異於眾人之容乎?孟子曰:“何以異於人哉!堯舜與人同耳。”人生同受法於天地之形,我當何以異於人哉?且堯舜之貌與凡人同耳。其所以異,乃以仁義之道,在於內(nèi)也。
[疏]“儲子”至“同耳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人以道殊,賢愚體別,頭員足方,善惡如一。儲子之言,齊王之不達也。儲子謂孟子曰:齊王使人視夫子能有以異別於眾人乎?以其齊王必謂孟子之賢,貌狀須有異於人也。孟子答之曰:我何以有別異於眾人哉?雖堯舜之盛帝亦與人同其貌狀耳。但其所以有異於眾人者,特以仁義之道與人異耳。孟子言此,則知齊王是為不達者也。蓋古之人善觀人者,不索人於形骸之外,而索之於形骸之內(nèi)。今齊王乃索孟子於形骸之外,宜其過也。
○注“儲子,齊人也”。
○正義曰:蓋亦因經(jīng)而為言之也,故孟子仕於齊,今此乃曰王使人來者,是知為齊人。
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。其良人出,則必饜酒肉而后反。其妻問所與飲食者,則盡富貴也。良人,夫也。盡富貴者,夫詐言其姓名也。其妻告其妾曰:“良人出,則必饜酒肉而后反,問其與飲食者,盡富貴也,而未嘗有顯者來。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。”妻疑其詐,故欲視其所之。蚤起,施從良人之所之,遍國中無與立談?wù)?。卒之東郭墦間之祭者,乞其余;不足,又顧而之他。此其為饜足之道也。施者,邪施而行,不欲使良人覺也。墦間,郭外冢間也。乞其祭者所余酒肉也。其妻歸告其妾曰:“良人者,所仰望而終身也。今若此!”與其妾訕其良人,而相泣於中庭。妻妾於中庭悲傷其良人,相對涕泣而謗毀之。而良人未之知也,施施從外來,驕其妻妾。施施猶扁扁喜悅之貌。以為妻妾不知,如故驕之也。由君子觀之,則人之所以求富貴利達者,其妻妾不羞也而不相泣者,幾希矣。由,用也。用君子之道觀之,今求富貴者,皆以枉曲之道,昏夜乞哀而求之,以驕人於白日。此良人為妻妾所羞而泣傷也。幾希者,言今茍求富貴,妻妾雖不羞泣者,與此良人妻妾何異也。
[疏]“齊人”至“幾希矣”。
○正義曰:此章指言小人茍得,謂不見知,君子觀之,與正道乖。妻妾猶羞,況于國人。著以為戒,恥之甚焉。“齊人有一妻一妾”至“幾希矣”者,孟子托此以譏時人茍貪富貴而驕人者也,言齊國中人有一妻一妾者,而居處於室,其良人出外,則必饜飽酒肉而后歸,其妻問所與飲食酒肉者,良人則盡以為富貴者與之也。其妻遂告其妾曰:良人出門則必饜飽酒肉而后歸,問其所與者,良人皆以為富貴者與之也,而未嘗見有富貴顯達者來家中,我將視其良人所往。妻疑之,故欲視其所往也。明日蚤起,乃邪施其身,微從良人之所往,遍盡一國之中,無有與良人立談話者,終往齊國東郭之處,有冢間之祭者,良人乃就乞其余祭之酒肉,不飽饜,又顧視而求之於他人,以此遂為饜足之道。其妻乃先歸告其妾,曰:良人者,所仰望而終身者也,今乃若此而乞之祭者為饜足。遂與其妾共訕良人,而相對涕泣於中庭之間,而良人未之知其妻妾非訕其已,又施施然喜悅從外來,歸復(fù)驕泰其妻妾。孟子引至此,乃曰:由此齊人觀之,則今之人所以諂求富貴利達者,其妻與妾而不羞恥不相對涕泣於中庭者幾希矣。言其少也,皆若此齊人耳。蓋孟子之言,每每及此者,所以救時之弊,不得不如已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