匠班銀
- 拼音jiàng bān yín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清代對匠戶征收的代役金。
網(wǎng)絡解釋
- 匠班銀
- 《明會典·工匠二》:“成化二十一年奏準,輪班工匠有愿出銀價者,每名每月南匠出銀九錢……北匠出銀六錢到部,隨即批放。不愿者仍舊當班?!边@是明代規(guī)定輪班匠可以繳銀代役。嘉靖四十一年(1562年)列為定制。清代才有匠班銀的名稱,《清會典》卷一七列舉“戶別”中,在“匠戶”下注云:“原編丁冊,各省皆有匠戶輪班供役,嗣改為按戶征銀解京代班,曰匠班銀。后各省漸次攤丁入地征收,惟于《賦役全書》仍存其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