辜限
- 拼音gū xiàn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1.古刑律規(guī)定,凡毆人致傷,官府立限,責令被告為傷者治療,其限期稱辜限。
網(wǎng)絡解釋
- 辜限
- 辜限,亦稱保辜。中國古代法律中規(guī)定的確定毆傷他人的行為所產(chǎn)生的危害后果的期限。期滿后,據(jù)情定罪判刑。始見于漢?!短坡墒枳h·斗訟》曰:“凡是毆人,皆立辜限。手足毆人,傷與不傷,限十日;著以他物毆傷者,限二十日;‘以刃,刃謂盒鐵,無大小之限,‘及湯火傷人’,謂灼爛皮膚,限三十日;若折骨跌體及破骨,無問手足、他物,皆限五十日。“限內死者,各依殺人論;其在限外及雖在限內,以他故死者,各依本毆傷法。”明清律中亦有此類規(guī)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