縣佐
- 拼音xiàn zuǒ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1.縣令輔佐官員之統(tǒng)稱。辛亥革命后專置縣佐官職,為縣知事的佐理,設于縣內要地,不與縣知事同城。掌理縣知事委辦的各項事務,并得于駐地就近指揮監(jiān)督該地警察及處理違警案件。后廢。
國語詞典
- 稱縣知事的佐治官。如舊日的縣丞、主簿等皆是。
網(wǎng)絡解釋
- 縣佐
- 官名。民國初年設置,為縣知事的佐理,實即縣丞改名,但不普遍設置,且駐于縣內要地,不與縣知事同城。掌理縣知事委辦的各項事務,并于駐在地方就近指揮監(jiān)督該地警察及處理違警案件。后廢。據(jù)[中囯方志大辭典]分縣志條目記載:分縣是附屬于大縣之下的縣,清由八品縣丞管理,民國由縣佐管理.縣佐由國家高等考試或舉薦產生.其錄用原則還是從清代分省且有三年以上行政經歷的州同,州判.縣丞等六,七,八品官中挑選.分一,二,三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