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口稅
- 拼音zǐ kǒu shuì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舊中國海關征收的一種國內關稅。凡進口洋貨運銷中國內地或出口土貨從內地運銷國外,除在口岸海關完納值百抽五的進口稅或出口稅外,另繳2.5%的子口稅,以代替沿途所經各內地關、卡應征的稅、捐和厘金。這種代替內地關、卡應征的各種捐稅稱“子口稅”。子口稅的開征,始于1858年中·英《天津條約》的規(guī)定,其目的為便于帝國主義在中國內地傾銷洋貨和掠奪原料。1931年,子口稅與厘金同時廢止。
網(wǎng)絡解釋
- 子口稅
- 子口稅亦稱“子口半稅”。近代中國對洋商征收的一種內地關稅,是外國強加于中國的一種內地稅制?!白涌凇笔窍鄬Α澳缚凇倍浴!澳缚凇笔呛jP所在口岸,“子口”是內地常關,厘卡所在地。子口稅是一種代替內地關、卡應征的各種捐稅、厘金的稅收。始于1858年英國迫使清政府通過的中英《天津條約》。條約規(guī)定英商運入中國的貨物,或從中國運出的土貨,除納一次5%的進出口關稅外,在內地只須于所經第一關 (常關) 繳納2.5%的子口稅,即可暢行全中國,不另繳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