符號論
- 拼音fú hào lùn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一種主觀唯心主義的理論。認為人的感覺、觀念不是外界事物的反映,而僅僅是一些和外界事物沒有任何相似之處的記號、符號或象形文字。也叫象形文字論。
網(wǎng)絡(luò)解釋
- 符號論
- 符號論亦稱“象形文字論”。唯心主義流派之一。以19世紀德國自然科學(xué)家赫爾姆霍茨為主要代表。這一流派認為,人的感覺、映象不是客觀存在的反映,而是一些同客觀實在沒有“任何相似之處”的記號、符號或象形文字。赫爾姆霍茨說:“我曾把感覺叫做外部現(xiàn)象的符號,并且我否認感覺和它們所代表的物之間有任何的相似之處?!倍韲钠樟袧h諾夫也曾說:“我們的感覺是把現(xiàn)實世界所發(fā)生的事情告訴我們的象形文字?!狈栒撜甙迅杏X、映象只看作是物的符號,而與物毫無相似的地方,否定感覺、映象的客觀物質(zhì)基礎(chǔ),從而從根本上否定了客觀事物的存在。因此它實際上是一種不可知論,必然陷入唯心主義泥坑。與此相反,唯物主義反映論把感覺、印象看作是客觀實在的反映、映象和模寫,雖然和被反映、被模寫的東西不能完全符合,但畢竟是客觀實在的,是以客觀實在性為前提的。列寧指出:“承認理論是模寫,是客觀實在的近似的復(fù)寫,這就是唯物主義?!?《列寧選集》第2卷,第271頁)
“符號論”單字解釋
號:[hào] 1.名稱:國~。年~。 2.原指名和字以外另起的別號,后來也指名以外另起的字:蘇軾字子瞻,~東坡??酌魇侵T葛亮的~。 3.商店:商~。銀~。分~。寶~。 4.標志;信號:記...
符:1.符節(jié):兵~?;ⅰɑ⑿蔚谋?2.代表事物的標記;記號:~號。音~。 3.符合(多跟“相”或“不”合用):兩個數(shù)目相~。他所說的與事實不~。 4.道士所畫的一種圖形或線...
論:[lùn] 1.分析和說明道理:評~。議~。 2.分析和說明道理的言論、文章或理論:輿~。社~。歷史唯物~。 3.評定;看待:~罪。相提并~。 4.介詞。按照:~堆賣。~件計工。 [lún]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