刺史
- 拼音cì shǐ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[feudal provincial or prefectural governor]古代官名,自漢設立本為監(jiān)察郡縣的官員,宋元以后沿用為一州長官的別稱
外語翻譯
- 英語:provincial governor (old)
- 法語:gouverneur provincial (arch.)
國語詞典
- 職官名。古代司地方糾察的官,后沿稱地方長官,清時為知州的尊稱。
網絡解釋
- 刺史
- 刺史,又稱刺使,職官。“刺”是檢核問事的意思,即監(jiān)察之職?!笆贰睘椤坝贰敝狻?/li>
- 秦制,每郡設御史,任監(jiān)察之職,稱監(jiān)御史(監(jiān)郡御史)。
- 漢初省,旋復置。文帝以御史多失職,命丞相另派人員出刺各地,不常置。漢武帝繼廢諸郡監(jiān)察御史后,又于元封五年(前106年)分全國為十三部(州),各部始置刺史一人。“刺”,檢核問事之意。刺史制度在西漢中后期得到進一步發(fā)展,對維護皇權,澄清吏治,促使昭宣中興局面的形成起著積極的作用。漢成帝綏和元年(前8年)刺史改稱州牧,職權進一步擴大,由監(jiān)察官變?yōu)榈胤杰娛滦姓L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