共同訴訟
- 拼音gòng tóng sù sòng
- 近義詞
- 反義詞
詞語解釋
- 當(dāng)事人一方有兩人以上,或者當(dāng)事人雙方均有兩人以上的訴訟。或在訴訟提起時發(fā)生,或在訴訟過程中形成。共同訴訟中的原告人或被告人稱為共同訴訟人。每一個共同訴訟人都是獨立的訴訟主體,其訴訟行為對別的共同訴訟人不起約束作用,但是可能對別的共同訴訟人發(fā)生影響。
國語詞典
- 法律上指訴訟的原告或被告有二人以上,或原告及被告均為二人以上者。
網(wǎng)絡(luò)解釋
- 共同訴訟
- 共同訴訟是指當(dāng)事人一方或雙方為兩人(含兩人)以上的訴訟。在通常情況下,民事訴訟的原告一方或被告一方都只有一人。但在某些糾紛中,當(dāng)事人一方或雙方均為兩人以上,形成訴訟時,原告或被告一方或雙方均是多數(shù),這就形成了一種特殊的訴訟形態(tài)——共同訴訟。 共同訴訟屬于訴的合并,其意義在于簡化訴訟程序,避免法院在同一事件處理上作出矛盾的判決。